![]() |
【系统通知,请勿回复】您的帖子被移动到回收站了(并未彻底删除) |
发表回复
|
页 <1 161718 |
| 发表人 | |
wallace
业主亲友
注册时间: 2005-03-13 位置: 上海市 发帖数: 3557 |
帖子功能
引用 回复
主题: 【系统通知,请勿回复】您的帖子被移动到回收站了(并未彻底删除)发表: 2010-02-07 23:20 楼层: 273 |
你是哪里跳出来的?哈哈“尊重人”你也配讲别人的?你是健忘了还是怎么了? |
|
|
Don't try so hard, the best things come when you least expect them to.
不要太努力去找,最好的東西是在你最預計不到的時候出現。 |
|
![]() |
|
jjking
社区业主
注册时间: 2006-09-19 位置: 其他 发帖数: 1437 |
帖子功能
引用 回复
发表: 2010-02-07 23:37
楼层: 274 |
|
冷处理
|
|
![]() |
|
brother finger
中级会员
注册时间: 2009-06-23 发帖数: 235 |
帖子功能
引用 回复
发表: 2010-02-08 09:46
楼层: 275 |
|
就版主删贴本身来说,并无任何过错。符合规章制度。lz所要吸取的教训就是以后发帖转让“聪明点”。但就版主删帖过程来说,的确让人难以接受这样的态度。我想lz之所以要“没完”跟多的是针对版主删帖后的倨傲而言。可见版主在处理此类事件中手段尚缺火候, 无法让人完全信服,自然也就没完没了了。
给双方点时间。事情会向好的方向转移的。 |
|
![]() |
|
独此一家1
社区业主
注册时间: 2007-01-28 位置: 上海市 发帖数: 2909 |
帖子功能
引用 回复
发表: 2010-02-08 14:10
楼层: 276 |
|
中肯。。。 |
|
![]() |
|
jjking
社区业主
注册时间: 2006-09-19 位置: 其他 发帖数: 1437 |
帖子功能
引用 回复
发表: 2010-02-08 16:11
楼层: 277 |
|
不睬你了
|
|
![]() |
|
arrmy
社区业主
注册时间: 2006-12-08 发帖数: 840 |
帖子功能
引用 回复
发表: 2010-02-09 04:37
楼层: 278 |
|
又多一个凑热闹的来了,这几天一直看到这个贴,还以为是回收站集合贴呢,今天本来准备睡觉了,居然鬼使神差的点击了一下,还好这下点击,不然还差点漏了这么精彩的帖子。 看了这个帖子,我才明白,原来帮派的力量是无穷的,可惜大华论坛没用DZ,貌似也很久没有升级了,不然弄个辩论贴,应该更可以看出哪方有道理。 我只是说说我的意见,这件事其实是楼主错了,为什么,很简单,删帖是怎么通知你的,短消息通知的吧,不是论坛发帖通知你的吧,中国人自来崇尚以其治人指导还治其人之身,既然短消息通知的你,不明白?发个短消息给版主也就是了,他不理你,你再来投诉,不是更 简单吧,比特意发个帖子要简单实用多了吧。 正是因为你错在前,才有版主错在后。汗,貌似我两方都得罪了,版主的态度确实有点问题,但是楼主的方式错在前,谁都受不了这个气,人之常情嘛。 楼主有错,版主有气。皮皮同志则完全是被littleanne2005 (声明:名字复制过来就是粗体,不知道怎么去掉)同志给扯进来的,所以我说帮派的力量是无穷的,当然,看到我朋友和别人打架,我无论如果都要冲上去打的,无可厚非,但是如果打架的都是朋友,打一拳其实不如拉一把,都在一个论坛混,何必呢。(私下说一句,这 点,某版主的做法决对是正确的,不解释) 至于删帖,更简单了,这个其实没什么讨论的,国有国法(这句不要给人盖上大帽子啊),家有家规,沙特偷个钱包砍手,中国偷个钱包劳教,也没听到砍手的喊冤,规矩不同,大家都按各自的规定办事。(要把互通有无和淘宝比,哭啊,淘宝现在收费越来越厉害了) 本贴同志们引申能力都太强,我还是就上面的话做个注解,我以上是举例,和偷这种行为没关系,为了防止误会,我再举个例子,中国救个人上报纸,美国救个人拍拍屁股就走人了,也没听说人家要补上报纸的。(注:我没觉得美国好,千万不要回我如果你觉得美国好去美 国好了) 完了,睡觉,不希望被喷,但是被喷也无所谓,不过我不保证我会再来回复,千万不要跟帖说怎么不见了,来辩论啊之类的。 希望大家笑一笑,拉倒吧。 感谢这个贴各位同志让我知道了怎么回红字。 |
|
![]() |
|
arrmy
社区业主
注册时间: 2006-12-08 发帖数: 840 |
帖子功能
引用 回复
发表: 2010-02-09 05:10
楼层: 279 |
|
顺便说明一下,系统发的消息也是短消息
|
|
![]() |
|
xiaozhou
初级会员
注册时间: 2009-09-28 发帖数: 19 |
帖子功能
引用 回复
发表: 2010-02-10 20:05
楼层: 280 |
|
真热闹,占个队
|
|
![]() |
|
发表回复
|
页 <1 161718 |
| 论坛跳转 | 论坛权限 ![]() 您 不能 在此发表新帖 您 不能 在此发表回复 您 不能 删除本人发帖 您 不能 编辑本人发帖 您 不能 在此发起投票 您 不能 在此参加投票 |